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以及酒泉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,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,營造我市良好營商環境,提升政務服務質量,市政府對市級部門和單位各類證明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,經十七屆市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研究,確定保留市政府部門證明事項43項(見附件1),取消市政府部門證明事項60項(見附件2),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5項(見附件3),現予以公布。 附件:1.敦煌市政府部門保留證明事項清單 2.敦煌市政府部門取消證明事項清單 3.敦煌市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及材料目錄 敦煌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附件:敦煌市政府部門保留、取消和轉為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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